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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歌案属于什么案件

江歌案属于什么案件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江歌案属于什么案件

江歌案属于刑事案件,但后续牵扯的就比较多了,比如江歌妈妈在国内起诉刘鑫,刘鑫却拒收。

法律上,江歌妈妈必定败诉,因为中国法院无权管辖在日本发生的民商案件。

法律案件分为三大类,民商案件、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,刘鑫涉案的生命权纠纷属于民商案件,适用《侵权责任法》的规定。

我国的《民法总则》和《侵权责任法》都没有规定中国人在外必须遵守中国的民商事法律,只有《刑法》规定了属人原则,即中国人在外国也必须遵守中国的刑法。但刘鑫的身份是刑事犯罪受害人,而非嫌疑人(加害人),因此中国的《刑法》也管不到刘鑫。

当然有人认为刘鑫不是受害人,而是间接加害人。但这个说法是不会被中国法律认可的,因为日本法院已经对刘鑫受害人的身份进行确认了,按照中日相互认可司法判决的协议,中国的法院是不能推翻、否定日本法院的认定的。

因此,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并不能在日本发生法律效力,刘鑫无义务遵守,否则就是我国干涉他国的司法主权了。

江歌妈妈追究刘鑫的民事赔偿责任,依法应当向日本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,而不是在国内起诉。

虽然青岛城阳法院已经受理了江歌妈妈的起诉,但并不代表法院认可了江歌妈妈的诉求。现在民商事案件实行立案登记制,只要诉求不违法,法院都受理,是否支持则必须在开庭以后才知晓。

刘鑫之所以敢拒接法院传票,肯定是她幕后的律师已经告诉她,江歌妈妈诉求必然败诉,自不必理会,否则刘鑫也不敢拒接。

当然法律规定归规定,实践和规定有差异。中国的法院受舆论影响大,若网民一边倒支持江歌妈妈,法院还是有可能支持江歌妈妈诉求的。

我以为,江歌妈妈幕后的律师也是非常清楚此案不应该在国内起诉的规定,但日本司法不受舆论影响,若在日本起诉,必定败诉。而国内舆论支持江歌妈妈,因此在国内起诉是可以利用舆论给法院施压,最后求得胜诉。